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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6项能否承受水质之重?

时间:2014-04-01 15:56

来源:中国水网

作者:贡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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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来水异味事件成为2014(第十二届)水业战略论坛供水单元的热点话题。去年底,钱塘江原水出现嗅味异常,引起杭州市主城区部分自来水嗅味异常。经检测,导致嗅味异常的化学物质并不在106项国家饮用水水质指标之内,虽然“合格”了,但是这样的饮用水安全吗?是否会因此类事件的增多而启动饮用水扩项检测机制?供水厂需要大规模进行深度处理改造吗?

由左至右:刘军、刘文君、龚国贤

清华大学教授、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水工业分会秘书长、国际紫外线协会亚洲/澳大利亚分部主任刘文君指出:“106项指标是针对原水没有受污染的情况制定的,如果水源已经受到明显的污染,仅符合106项指标是不够的。”他举例,工业区的化学污染物可多达几十万种,都未包含在106项的水质指标内,不能以106项指标作为饮用水水质的最终标准。

《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》规定,二级水源水质的“嗅和味”一项的标准限值是“不应有明显的异臭、异味”,但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,环境污染日趋严重,地表水、地下水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,尤其是地表水的重金属污染更加严重。

“水源水质存在问题,供水行业又不能像乳制品行业一样,奶源不合格可以不用,所以源水水质下降、饮用水标准提高、公众对水质的关注、水价受政府控制,都给供水行业带来压力。”刘文君表示。

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龚国贤建议,供水企业应加强两方面工作:一是加强制水生产过程的实时监测,二是配合环保部门加强原水水质的监控和管理,如遇异常情况,立即采取应急措施。

据中国水网研究院统计数据显示,2012年全国城市供水能力27177.32万立方米/日,其中深度处理占比不到10%,深度处理虽推广多年,但普及率依然很低。现行的饮用水常规处理工艺是否能满足水质处理要求?

济南水务集团副总经理刘军认为,供水厂是否需要深度处理改造取决于当地的环境因素、水源状况和城市发展需求,如济南市政府提出,在“十二五”期间济南市所有的供水厂都必须进行深度处理改造,以确保城市供水安全和为用户提供健康的保障。

深度处理是在常规净水工艺的基础上,通过技术手段进一步改善饮用水水质的方法,如臭氧氧化法、膜分离法等,增加深度处理无疑将增加水企的经营成本和管理难度,但是龚国贤深信“深度处理是供水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”。

从十八届三中全会到刚刚结束的“两会”,都传达出一个信息:环境考核标准从指标性考核转向面向效果的考核,这一转变也同样代表了供水行业改革的未来方向。

编辑:贡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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